在办理或解读营业执照时,经营范围中常出现“预包装食品”“散装食品”等表述。许多经营者不清楚它们具体涵盖哪些食品类别,容易在办证、进货、销售环节出现合规问题。本文围绕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中的常见分类,对“预包装食品”和“散装食品”分别说明。\n\n## 一、预包装食品包括什么?\n\n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配套规定,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、容器中的食品,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,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。\n\n简单判断标准是:消费者拿到时,食品已经有包装、有标签,且原包装上标注了净含量和统一的质量或体积规格。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的“预包装食品销售”,通常包括以下几类:\n\n1. 预包装的粮食及其制品:如袋装大米、面粉、挂面、预包装面包、糕点、饼干、方便面等。\n2. 预包装的食用油、调味品:如瓶装食用油、酱油、醋、盐、糖、味精、预包装火锅底料等。\n3. 预包装的肉制品、水产品:如真空包装的熟食、火腿肠、预包装冷冻肉、预包装冻虾、鱼丸等。\n4. 预包装的乳制品、饮料:如盒装牛奶、酸奶、瓶装水、果汁、茶饮料、碳酸饮料等。\n5. 预包装的休闲食品、坚果炒货:如袋装薯片、糖果、巧克力、预包装瓜子、坚果等。\n6. 预包装的罐头、腌制食品:如水果罐头、肉类罐头、酱菜、预包装咸菜等。\n7. 预包装的酒类及酒精度食品(需注意酒类经营项目要求):如瓶装白酒、啤酒、葡萄酒等。\n8. 预包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、特殊膳食食品:如罐装奶粉、米粉等(该类通常另需专项许可或备案,需结合当地规定辨明范围)。\n\n另外需注意,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中有时会出现“仅销售预包装食品”的表述。根据现行规定,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,一般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(指食品经营许可的“许可证”形态),而是通过备案等方式管理,但具体要求仍以属地监管部门执行口径为准。\n\n## 二、散装食品包括什么?\n\n散装食品通常指无预先定量包装,需计量销售的食品,也包括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(是否归入散装食品需结合经营项目判定)。在营业执照及许可实务中,“散装食品销售”经常下列几类:\n\n1. 散装的米面粮油:如散装大米、杂粮、面粉、豆类等。\n2. 散装干货、干果、炒货:如散装瓜子、花生、核桃、红枣、枸杞、菌菇干货等。\n3. 散装调味品:如散装花椒、八角、辣椒面、糖、盐等。\n4. 散装酱腌菜、酱卤食品:如坛装散藏咸菜、散装卤制品等(防止被误加热卤色以呈现已取得“门牌照”经营本味)、散装红油萝卜干等。是否放置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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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8:38:50